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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法宣办2022-01-29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得到全面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全社会法治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五年,是无锡乘势而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苏发〔2021〕22号)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锡政发〔2021〕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法治无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助力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走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守稳守牢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积极探索大众化与分众化、均衡化与精准化、经常性与集中性相结合的普法路径,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把全民普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促进提升法治无锡建设水平,助力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做到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无锡特点、统筹力强的全民普法教育机制体系基本建成,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全民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高水平法治成为无锡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全民普法模式有效运行,全民普法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备,公民获得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渠道更加充分、畅通、便捷。

  ——全民普法渗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融入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各个环节,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100%覆盖,以普法志愿者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普法服务,全民普法知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升,均达到90%以上。

  ——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市信访量、万人成讼率、万人失信率逐年下降,再创建1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市、市(县)区、镇(街道)宪法宣传教育场馆。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制度化。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健康成长·民法典护航”等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

  (四)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聚焦高品质生活,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口健康、节约粮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紧扣“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长三角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的联系和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聚焦高效能治理,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推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范邪教、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民族团结、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落实重点工作举措

  着力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与法治无锡建设进程相呼应,富有特色、覆盖全市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素养提升“四位一体”的全民普法体系,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一)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升纳入地方和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命前考法制度。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完备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实施法治课教师网上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培训。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持续深化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青少年“法治公开课”、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加强职业法治教育。通过入职考试考核、就职培训、在职培训等途径,对从事各类职业的公民开展法治教育,使其了解掌握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广泛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持续深化“法企同行”主题活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持续深化“美好生活·德法同行”活动,推进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观演等系列活动,引导人们养成自觉排队、厉行节约、拒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绿色出行、垃圾分类、防止高空抛物坠物、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等好习惯,提高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

  (二)打造无锡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中体现法治元素,紧扣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创新打造“江”“河”“湖”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城乡全覆盖。创新打造大运河畔、特色园法治景观集群示范区,将各地区独立景观、基地“点串成线,线连成片”,聚集阵地促进融合,协同发挥阵地普法宣传作用。加强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和巩固提升,保持总量稳定、动态平衡,省级阵地复评考核优秀率不低于30%,更新率不低于10%。

  加强法治文化精品创作。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鼓励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联合各类文化文艺类社会组织,深挖无锡本地优秀传统和特色文化资源,将法治元素植入吴歌、紫砂、泥人等无锡特色民间文化元素,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无锡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时代色彩。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以“无锡普法”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实现共建共享。

  深化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加强重点活动上下联动,鼓励跨区域、跨领域合作,做大做强“法润无锡”品牌。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努力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立得住、叫得响的活动品牌。

  接续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加强对我市法治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因地制宜建立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法治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梳理法治名人故事、法治格言警句,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弘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三)推动实时普法工作制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坚决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等思想和行为。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以适当形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公示。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充分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并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依托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解决平台,借助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及守法用法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培育具有本地本部门特色的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健全社会参与公益普法机制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法治新闻传媒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成立市级普法社会组织,发展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加强群团、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普法组织建设。明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员法治宣传教育职责,重点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发动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在政府主导下以社会运作为主,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制定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健全评价和激励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基层法庭、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各类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司法执法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利用“12348”等各行业公共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

  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加强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落实,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适时建立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

  (五)创新新媒体普法应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坚持“专业、权威、开放、共享”工作理念,升级无锡普法网站、普法公众号,打造“无锡网络普法联盟”,推进地方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依托智慧无锡、灵锡app等新媒体平台,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多级互动法治传播体系。

  创新普法宣传内容。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推动普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践行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创建法治无锡品牌栏目、节目,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丰富普法方式方法。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调动发挥各级主流媒体的资源优势,整合“报、台、网、端、微、屏”多方面力量,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探索智慧普法路径。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的原则,着力提升全民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对接智慧城市、智慧司法建设,加大普法机器人、普法一体机等终端设备的更新升级和部署应用力度。依托法律服务大数据,加大分析模型研发应用力度,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主动研发服务产品,改进服务方法,推送服务资讯,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六)实践基层依法治理新模式

  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江苏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注重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把法治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创建质量。支持第三方加强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研究。

  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对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综合运用党纪约束、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着力治理不良风俗。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制度,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有效做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

  深化法治进家。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三八”维权周、“家庭学法竞赛”等主题活动,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模范守法家庭,提升家庭成员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与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法治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家事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家庭关系和睦,让依法依规办事在家庭中生根。

  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切实加强师生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使合法合规审查成为企业决策必经程序。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建设,提升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依法治网。推进“法治新时代·清朗e空间”为主题的系列行动,不断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深入实施网德建设工程,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深入开展“清朗”“净网”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建设清朗的网络空间。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召开“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市(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评估验收组对各市(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验收。各地各部门相应成立评估验收组,对本地本部门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报告,由市委、市政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要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的执行力,组织做好规划实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考核,作为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的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各市(县)区委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各级法宣办、宣传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责,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全民普法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保障投入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抓好制度保障。从政策、机制上,把待遇、经费、装备等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人才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市(县)区级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各级普法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轮训1次。

  (三)加强规划评估考核监督

  各级政府要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严格规划和决议执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坚持政府自我评估和社会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评估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通报和表扬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

  (四)加强理论研究

  鼓励、支持对全民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着力围绕我市历史文化特点、经济发展需求、社会管理瓶颈,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深化对普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建设一批理论研究基地,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研究。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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