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锡市法宣办2022-02-17
各市(县)区法宣办、司法局、妇联,经开区普法办、政法办、妇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妇女权益维护和法治宣传工作,在202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十三个“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培养法治素养,在守护好家庭中发挥优势,努力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万家学法·法润万家
二、活动内容
1.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托门户网站、官微、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 采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要重点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与妇女和家庭紧密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要结合《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3月1日正式出台契机,广泛宣传条例的创新制度设计,着力推动反家暴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和每一个家庭的反家暴意识。要高度重视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 通过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等形式,放大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功能。要面向贫困单亲母亲、空巢老人、残疾妇女等弱势群体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她们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2.通力支持提升基层维权服务。要通过力量、资源、服务、经费下沉和公益项目支持等方式,推动基层建立健全妇女维权服务机制,畅通拓宽妇女维权渠道,及时回应广大妇女的维权需求。要发挥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处置平台、矛调中心、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家事调解室、妇女议事会等平台阵地作用, 常态、有效链接妇联信访窗口,及时就地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坚持和完善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工作制度,推动基层妇联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工作融合,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妥善处置好苗头性问题。要积极探索通过项目化方式推进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增强普法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和精准度。要广泛发动各类社会力量, 对服刑妇女、刑满释放妇女、女性吸毒人员、受邪教裹挟妇女等特殊群体家庭集中开展关爱帮教, 引导她们顺利回归社会和家庭。
3.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细化工作举措,联合相关部门合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重点难点问题,让广大妇女和家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符合家庭实际需求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以小家庭和谐促进大社会稳定。要高度关注“全面三孩”背景下的女性平等就业、女性“三期”保护等重点热点问题,多部门联防联动联治,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八”节期间,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律协将联合开展第二届无锡市优秀女律师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委将联合举办特殊群体消费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推动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推进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出发,把开展维权周活动作为更广泛联系妇女、更有效服务妇女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策划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二要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职能和优势,做好维权周活动的牵头工作,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对接沟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给予全力支持,双方要合力整合各类资源,为维权周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要发挥优势,营造氛围。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和各类新传媒的优势,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沟通情况、上报信息,宣传推广、扩大影响,提高维权周活动的质效。
各市(县)区妇联、司法局开展维权周活动的具体时间不作统一规定,可结合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后进行。
请各市(县)区妇联牵头,司法局配合做好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和数据的统计汇总,于3月18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和有关图片音像等资料报报送至无锡市妇联权益部。
凯发官方手机版下载的联系方式:
市妇联权益部 王 珊
电话:85736033 电子信箱:wxqyb0705@126.com
附件: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主要情况统计表
无锡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司法局
无锡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2月17日
“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如实填写活动情况,没有开展的活动项请填“无”;
2、制作、发放宣传品份数:指在组织普法宣传活动中发放的各种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展出展板等各类宣传品总份数;
3、其他:指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活动,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填报活动名称和有价值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