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3年,市民宗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一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无锡市民宗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关于深入开展2023年度“红石榴就业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年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本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无锡市民宗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市民宗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工作考评指标评分细则》,逐步形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民族宗教工作体系。
2.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制订全市民宗领域普法工作方案、市民宗团体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专业法宣传工作项目清单以及民宗系统年度调研工作方案,收集、整理、推进宗教领域反邪教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民族宗教法规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活动。丰富普法载体,在民宗系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民法典进宗教场所宣讲,赴基层团体、场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讲。深入学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协调、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考试,以及用户注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申报等工作,开展专题宣讲8场。组织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核员参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召开全市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建立市民宗、网信、通管、公安、国安等五部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并制订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加强制度建设
1.以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权力事项管理,新增、取消、层级调整共计25项,对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完成了本部门权责清单应用执行情况和监督评估。修订《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考评办法》,促进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分类梳理、汇编、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汇编》,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督促场所坚持按规矩办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场所。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四进”规范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开展线索追查和纪律约谈工作,指导处置个别教职人员的失德失范行为,树立和维护宗教界良好形象。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清理等管理工作。定期对本部门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报备、录入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2件继续有效, 10件废止,13件清理后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有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录入备案审查工作平台。
(三)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无锡市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定,坚持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项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方面的作用,规范重大决策流程,明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实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规范决策行为。集体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凡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听取相关方意见。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均严格按规定由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四)规范行政执法
1.规范政务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及三化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清单,开展“网站监测”发现问题整改,编制政务服务知识库基本目录清单。完成《市民宗局行政许可清单(2023版)》的梳理编制和再次确认。启用“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作系统,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维护。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问题自查整改。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认领并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政务服务程序和标准。开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梳理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编制和确认工作。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件,严格办理条件和工作流程,按时完成“双公示”、电子证照录入和案卷整理。办理新登记宗教场所统一信用代码赋码1件。严格宗教场所登记证管理,办理场所登记证变更手续45件。办理基督教传道员备案79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共牵头组织4次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现场对近年来的行政许可涉宗教活动场所基建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纠正违规行为,推动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工作要求。落实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互联网 监管”事项梳理和监管行为数据汇聚工作。启用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基础信息的录入与应用。梳理政务服务“三化”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情况,认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编制服务指南,完成网上中介服务事项的认领和服务指南的编制。
2.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培训及行政执法证换证(全国统一证件),并做好年审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报名、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年审工作。组织各板块参加全省民宗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协调法律顾问就有效期内的服务协议(合同)、规范性文件制订等进行法律审查。认真做好省人大《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民族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等相关工作。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明确抽查事项、比例、方式、时间等内容及工作要求。完善监管平台数据信息,实行检查对象和联合检查对象的现场随机抽取和确定,落实“双随机”监管检查以及联合检查年度工作任务。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40次,参加执法检查80余人次,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全覆盖。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实现抽查结果公示率100%。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管理。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集体观看庭审视频。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60余名民宗干部、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参加培训。突出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和服务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实际工作需要,推动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组织民族宗教领域执法力量建设专题调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局18名行政执法人员均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本部门执法岗位持证率100%。
(五)强化行政监督
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新增、取消、层级调整共计25项。对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完成了本部门权责清单应用执行情况和监督评估。开展了网站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栏目的自查整改。加强局内部权力制约,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外部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率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更新权力事项清单,对外公开公布。牵头对全市15处宗教场所新建、扩建、异地重建的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核查,推动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宗教事务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属地民宗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宗教领域各类未批先建行为。主动与省民宗委和市司法局联系沟通,争取尽快打通在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认领行政权力事项的堵点。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发挥多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定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引导和支持民族宗教界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打邪治非”“扫黄打非”、反邪教、矛盾调处、涉国家安全情况预警、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活动33起,教育训诫200余人。
2.加强信访工作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民族宗教领域信访投诉问题,引导民族宗教界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接收各类信访60件,回复率达到100%。在局网站公开受理民族宗教方面投诉举报流程及电话,方便公众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投诉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制度。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着力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握政策、处理问题、做好工作的能力。以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人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及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政策法规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4次,集体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纪实1次,举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培训班1期。
2.落实年度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制订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监督、深化宣传教育”等三个方面15项主要举措和重点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制定2023年本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度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在政府网站公示。修订完善《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工作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发挥考核过程对团体工作的促进和风向标作用。制定法治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活动,举行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组织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系统学习宪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安全生产法、国旗法等政策法规,提升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依法行政宣传。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法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巡回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召开无锡市2023年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全市宗教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总结成绩、分析问题、部署工作,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和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筑牢场所安全基础。举办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1期,提升了全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爱国爱教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提高民族宗教团体依法管理水平。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续签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及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权方面的作用,协调法律顾问开展各族群众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宗教领域涉法律问题专题调研等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就本部门对外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服务协议(合同)、规范性文件制订等进行法律审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族宗教工作相结合,推动无锡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1.推动责任落实。调整完善局依法行政、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并与年度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局党组专题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推动落实“中央督查市县法治建设”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清单,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民宗局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统筹巡察整改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主要负责人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推进。
2.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领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将领导干部学习学法用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相结合,实化学法时间、内容,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
3.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坚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项决策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法律审查方面的作用,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均严格按规定由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4.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构建机构健全、齐抓共管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重视协作共管,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协作共管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5.强化权力监管。落实局党组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年度述法,局主要负责人向全局人员报告个人学法用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推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1.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依然不平衡。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作用发挥不足,加之相关基层干部岗位变动较为频繁,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执法体制和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依法管理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少数干部对民族宗教问题所呈现出的国际性、复杂性、普遍性、长期性等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逃避思想,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无锡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章、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为重点内容,开展局机关集体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继续开展宗教领域涉法律问题专项检查,推动宗教界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组织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推动各地民宗部门加强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清单管理,及时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严格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和“二库”,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完善民族宗教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完善报送各类信用数据、信息。
3.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和民宗界代表人士政策法规培训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举行民宗团体集中学习会。会同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实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年度工作调研,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