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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3年,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当表率、做示范、走前列”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局各项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立法、普法、执法各项工作,为推进市政园林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推进转变政府职能。

  1.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本部门权力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规范统一。认真研究省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对涉及本部门的调整事项进行确认和认领。动态调整市级权力清单,依据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调整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2.深化审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出台了《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开设出入口涉及市政和绿化审批事项的“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机制的通知》《 关于明确旧住宅区改造绿化迁移、调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完善我局审批管理简化简易项目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行政审批相关文件,规范行政审批。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对拟供应土地区域开展古树名木现状普查,并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持续推动“多测合一”改革。试行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推行水电气讯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每月将我市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报告在我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每年度将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覆盖率、区域供水入户率、建制镇管道天然气通达率在我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4.推进行政合规指导。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一是起草编制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梳理企业高频违法事项和常见违法行为,明确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二是开展涉企普法宣传。加强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进行专题宣传,让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深化企业法治体检。针对涉及千家万户的燃气安全,深入企业专项指导,引导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加强“瓶、充、送、检”全过程监管。四是指导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加强日常行业监管,对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苗头,指导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合理运用行政裁量审慎处理,依法查处。五是违法行为处理后,通过跟踪回访复查改正情况,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企业不再发生同类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完成《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起草,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贯彻实施。做好《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立法修改工作,已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于11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施行。

  6.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根据《无锡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对《无锡市供水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职责履行情况、配套措施情况、实施的社会效果等开展评估,完成了《〈无锡市供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

  7.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向市政府提交《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提请废止<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的请示》(锡政园呈〔2023〕9号),《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将于本年度废止。全面清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共9件,并公布清理结果,通过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备案,实现全部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据上传、集中公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9.重大行政决策审慎决策。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与律师事务所每年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执业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公职律师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宣传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文书、合同文件的审查等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行业监管执法职能,保障市政园林行业的安全运行。截至12月20日共立案查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8个,已结案25个(含去年延续一个)。

  11.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做好案卷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审工作。完善《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推进规范文书的应用。

  12.完善执法裁量基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要求,结合本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最新行政权力清单以及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的变化,对原《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完善。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程序,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裁量基准。调整后的《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包含行政裁量权基准167个。

  13.优化市政绿化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协同机制。会同市城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政绿化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及时反馈”的要求,全市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市政、城市绿化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建立统一规范、运转高效的联动工作体系,规范和完善市政绿化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联动工作机制。

  (五)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4.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印发了《关于修订市政园林行业各类应急预案的通知》,展开市政园林行业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先后进行了“2023年市管雨水设施防汛应急演练”“2023年太湖安全度夏供水应急演练”“2024年市管高架防雪抗冻应急演练”、“市管隧道消防应急演练”等演练。抓好应急力量建设,组建50支应急队伍共计1044人、准备应急车辆及设备、应急物资等。抓应急防范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汛期、低温雨雪冰冻期等气象灾害防范期的安全防范、城市保供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因防范不力、保障不力而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城市运行保供事故。

  15.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制定印发了《市政园林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有力地统筹、协调、督促市政园林各行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化解整治。特别是突出抓好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治,集中力量攻坚、坚决排除隐患。制定《无锡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聚焦燃气企业场站、燃气管道周边风险区域、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等问题,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拿出严、实、细的举措,开展风险隐患整治集中攻坚。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6.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发生行政复议三起,复议机关均决定维持我局行政行为。发生行政诉讼三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到庭应诉,目前尚未结案。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的热线求助与应急处置工作,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按照坚持联动、快速、高效理念,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科学管理,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行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协调和处置水平。截至12月20日,12319热线平台共接受各渠道工单16225件,其中12345服务热线3829件(含省工单33件),市公安110(122)3617件,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15件。处理有效工单9189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98%,反馈率100%。数字城管8764件,按期结案率99.93%。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7.打造透明阳光政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截至12月20日,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 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18.加强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2023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64件,其中主办22件(1件为分办),会办42件,目前已全部完成,主办件都表示满意。

  19.推进政府督查。把政府督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局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分管领导靠前站位抓落实,责任处室(单位)第一时间办理,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方面,仔细分析研判督办事项,明确承办处室(单位),督办通知单,限期上报办理结果。另一方面,积极跟踪和催办,共同探讨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办理质效。截至目前,共办理督办通知8件,均按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八)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20.推进学法用法。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聚焦中心工作大局,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法治素养,突出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燃气条例》等法治专题学习,开展执法人员燃气行政处罚实务培训,组织机关全体观看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庭审录像,组织机关和基层单位全体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规知识测试。结合“行政执法普法月”、宪法学习,民法典学习,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

  21.开展述职述法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做到“四个亲自”,将述法内容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2.加强守法普法基础工作。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开展执法普法培训,增强为民服务实效。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网络及密码安全培训、“行政处罚法”和燃气执法流程培训、在“无锡市政园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普法推文18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40个。观看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庭审录像。组织机关和基层单位全体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以“关注燃气安全、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燃气安全“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和进家庭)活动。同时依托局微博、微信等阵地,推送燃气普法知识。结合“全国节水宣传周”,开展节约用水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利用报刊、灯杆旗幡广告、隧道口部可变情报板等形式开展普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根据《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本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任务,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配备法治建设联络员。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局党组专题研究局法治建设工作3次,专题研究行业法规修改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等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法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的考核评价。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3年市政和园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相贯通,列入学习内容,并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制定了个人自学计划。每次学习严格制度落实,做到考勤规范、学习记录清晰、学习笔记完整。每次学习前,及时印发学习资料,便于学习中的深入沟通和交流。集中学习研讨,党组成员积极发言,学习完成后,将学习资料整理归并,并放oa系统中的学习园地里,供大家学习参考,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已累计集中学习13次,其中法治专题学习6次,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无锡市燃气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治专题学习。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学习,积极参加网络学法活动,全体职工养成了“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局分管领导、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各行业条线的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行业发展。编制完成《无锡市“十四五”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抓好顶层设计;聚焦供水供气,做好民生保供;聚焦道桥排水,确保设施畅通;聚焦绿化照明,推动城市品质提升;聚焦行业安全,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政园林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但对照群众期盼、对照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行业管理全覆盖、精细化、智能化方面还需加强,进一步提升全行业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执法平台要求的提升,对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结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按要求制定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提升法治观念、建设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等方面,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考核的内容之一,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市政园林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继续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按计划完成年度立法工作。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修改起草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三)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活动。结合行业发展需要,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五)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完善工作。

  (六)加强对各基层单位、各区相关部门行使的本行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的日常指导和过程服务,开展对其行使的本行业行政权力事项的检查和指导。

  (七)继续做好相关法规专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八)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发挥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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