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机制,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
(一)选定范围和数量
面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选定。选定总量不超过100个。
(二)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较强;
2.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3.单位负责人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或地域代表性;
5.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选定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选定期限为两年。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可动态调整。
(四)工作内容
1.提供涉及本企业、本商会、本行业或者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本商会、本行业或者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2.反映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3.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4.对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5.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活动;
6.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五)产生方式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也可自行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申报,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择优向市司法局推荐。组织推荐、自行申报均需提交《无锡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二、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职责
遵守《无锡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关注本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司法局反映社会各界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参与本市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审议活动;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两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聘任名额及对象
本次聘任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5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及其他有关单位、人民团体、村(社区)、企业人士,均可作为聘任对象。
(四)聘任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三年以上,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七十周岁;
2.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意见,能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4.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况不得担任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资格证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公正行政执法监督的。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人民团体等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商请市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村(社区)工作者及其他有意向的社会人士自行报名。
2.报名材料: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需提交《无锡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见附件2)、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白底证件照(建议着深色正装 浅色衬衫)。组织推荐人选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选聘程序
市司法局根据申报推荐情况,提出候选的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组织考察,综合审定后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司法局作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决定。
四、有关事项
请登录“无锡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xsfj.wuxi.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有关表格材料。申报(自荐)表、推荐表,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9日邮寄到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无锡市司法局7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fjzfxtjdc@163.com。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邹兰青,电话:0510-81825270。
附件:1.无锡市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申报(推荐)表.docx
无锡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