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2 13: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0x/2022-00053
- 发文日期
- 2022-09-13
- 公开日期
- 2022-10-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限时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医保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医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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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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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我局拟定了《无锡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体现公众参与,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510-81827041;
(二)电子邮件:wxybjdychj@163.com;
(三)信函: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8号楼无锡市医疗保障局,邮编214131。请在信封上注明“门诊共济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
详见附件:无锡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意见征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