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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30 09:3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3-00061
发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日期
2023-06-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历史文化名城,行政,工作制度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传承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3-2025年)传承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3-2025年)(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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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百匠千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全市文化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制定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的重大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时代价值,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江南历史文脉,擦亮无锡文化名片,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系统思维,对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应保尽保,对彰显江南文化、工商文化和吴文化的重点项目实施系统性保护,推动融合发展,实现活态传承。

  2.坚持创新供给与创造需求相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创造新供给、提升供给能力,将审美艺术与实用功能相结合,升级传统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激发潜在需求,培育新兴需求,扩大内需市场。

  3.坚持公益性与市场性相结合。实行分类保护,大力支持公益属性较强的项目,由政府、社会组织等给予扶持。对具有开发价值、与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项目,积极引进产业资本和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市场化运作。

  4.坚持线下展示与线上营销相结合。推动展览展示传递品牌文化价值,运用融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引导销售渠道下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形成线下实体终端与线上网络平台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5.坚持领军人才与技能人才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增强领军人才的影响力,推动项目和传承人向更高层次发展。建立无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库,科学地认识人、培育人、用好人、激励人、留住人,建立既有高峰又有高原的传承人队伍。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四级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传承人队伍结构更加合理,选树100名具有工匠精神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发1000项具有市场前景的非遗产品,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传承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非遗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四、实施对象

  (一)传统戏剧

  进一步推动锡剧、滑稽戏等地方戏剧的全面振兴,创新传统戏剧表演内容与艺术形式,复排经典传统剧目。加强锡剧剧目创作题材规划,实施剧目“焕新计划”,建立重点题材库和剧本池,推出青春版经典折子戏,重点创排《涓生之路》《红豆》《钱伟长》等精品剧目。加大传统戏剧艺术普及推广,每年开展不少于200场戏剧专场演出,积极承办全国性戏剧赛事,加大对外文化交流,扩大锡剧、滑稽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传统工艺

  对具备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项目,特别是惠山泥人、二胡制作、精细木作、玉祁双套酒、王源吉铁锅、太湖船点等传统工艺项目,支持探索产业化传承创新发展路径。鼓励、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从业者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让更多工艺产品走向市场、融入生活、服务人民。

  (三)传统医药

  大力开展名医、名方、名术、名药的挖掘保护应用,建立古籍与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推动致和堂膏滋药、龙砂医学、黄氏喉科等重点传统医药创新发展,争取将适宜的传统医药项目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目录,成为民众用得上、用得好的健康产品。广泛建设多层次、多样化的传统医药集中地、服务点和展示区,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更好服务市民百姓。

  (四)曲艺杂技

  组织开展评弹、石锁、九连环等曲艺杂技数字化记录工作,加强宣传推广,促进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扶持评弹、石锁等曲艺杂技开展展示展演,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为曲艺杂技展示展演提供场所。开展送曲艺杂技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校园等惠民演出。结合时代审美,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曲艺杂技艺术,拓展演出市场,使曲艺杂技在传承创新中发展。

  (五)民俗民间文化

  借助现代影像和数字化手段,将惠山庙会、泰伯庙会、灯谜等民俗项目进行立体、系统、形象地展示。依托“梁祝传说”“徐霞客故事”等民间文学素材,打造沉浸式、体验式项目,扩展民间文学传播范围。将吴歌等传统音乐、传统舞蹈融入时尚流行元素创新演绎方式,使传统文化基因与当代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五、重点任务

  (一)推动锡剧振兴发展

  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绩效管理,重塑薪酬体系,激发锡剧院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建立艺术生产项目化运作机制,对锡剧精品创作给予全方位保障、全流程扶持。加强锡剧小剧场剧目、园林(庭院)版演出项目开发,对锡剧进行融合式呈现、创新性表达和年轻态传承。依托文艺院团传习中心,大力引进锡剧领军型、紧缺型人才,优化锡剧人才梯队建设。推进锡剧艺术元素融入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城市家具等,整体提升锡剧文化氛围。

  (二)擦亮惠山泥人品牌

  加强泥料开采、设计创作、加工制作、市场营销等全流程管理,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鼓励企业立足传统技艺,用好阿福阿喜形象,赋予时代美学特征,创造高端化、定制化的泥塑作品,推动市场化运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研究基地,加大泥塑新型文创产品研发,打造时尚亲民的泥人品牌。依规申报举办惠山泥人文化艺术节,开展惠山泥人创新设计征集活动,扩大惠山泥人的影响力。

  (三)研发精微绣跨界产品

  实施“美在锡绣”创新计划,探索传承人和设计师协同研发模式,充分对接现代消费市场。推进高端化发展,创作以手工艺为价值核心的国潮精品,开拓私人定制、精品展览、拍卖收藏等市场。推进跨界融合,与国内外品牌企业合作,开发具有锡绣元素的国风系列产品,让文化资源成为文化资本。鼓励开发美观实用的非遗衍生品,扩大精微绣日用消费品市场。

  (四)开拓留青竹刻生活化运用

  实施“竹意生活”项目,鼓励支持设计师参与留青竹刻创意设计,孵化一批竹刻新产品。传承留青竹刻的核心技艺,融入新兴元素,创作符合现代审美的手工艺品。推进竹刻在现代生活工作场景的应用,融入家居装饰、茶具礼盒、汽车家电等领域,让竹刻走进时尚生活。提炼竹刻视觉元素,推进与数字技术结合,创新数字化体验产品,全面展现竹刻魅力。

  (五)加强紫砂行业规范管理

  坚持政府引导和行业协会自律相结合,按省部署推进紫砂行业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作坊、工作室向规上企业提升,创新“紫砂 电商”“紫砂 科技”等发展模式,实现紫砂行业提档升级。探索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发展模式,引领乡村振兴。持续加大对外宣传,依规举办高层次紫砂精品艺术展览,推动紫砂国际交流,不断提高紫砂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推进举措

  (一)加强人才培养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薪火百匠”非遗传承人计划,在全市选树100名具有工匠精神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重点支持锡剧人才引培,扶持急需保护的惠山泥人、精微绣、留青竹刻等非遗项目开展导师带徒传习活动,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支持开展非遗重大活动。广泛吸纳就业,支持在锡院校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对符合规定的非遗从业人员给予就业补贴。支持申报“太湖人才计划”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旅游局)

  2.加强职称评审保障。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优先支持在挖掘、推广、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业绩贡献、艺德艺风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参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遗传承人参评工艺美术大师,引领工艺美术类非遗传统技艺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游局)

  3.实施校企联合培养。支持在锡院校建立非遗传承研究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开办非遗紧缺型专业,对符合相关政策的,视投入和社会经济效益给予补助。鼓励和引导代表性传承人参与院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支持将非遗项目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鼓励在中小学设立以非遗为主题的特色社团、兴趣小组,提升非遗在青少年中的关注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二)创新非遗供给

  4.创新非遗文化产品。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参与非遗合理利用,开发蕴含传统文化、富含时尚元素、符合市场需求的1000项非遗产品。支持锡剧精品创作,推进非遗文化生产取得成效,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等荣誉的作品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组建集创意、设计、开发于一体的非遗文创研发中心,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及创意设计水平。举办创意设计大赛,推动非遗资源转化为非遗创意产品。推进非遗数字化发展,开发非遗数字化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非遗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和个体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非遗产品运用数字技术建立“身份证”,加强质量溯源、流程管理和知识传承,传递质量信任,提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旅游局)

  (三)创造市场需求

  6.建设锡作苑。建设集精品展销、非遗研学、实景演艺等功能于一体的锡作苑,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多方协作、品牌授权、线上线下、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惠山泥人、精微绣、留青竹刻、紫砂等项目企业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拓展消费新场景。推动非遗生活场景融入景区、商圈、文化场馆等城市空间,让非遗成为文化消费新热点。[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旅集团,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7.举办促消费活动。依规开展“非遗购物节”等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多方协同联动、线上线下同步,带动非遗消费。推进非遗产品与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支持非遗企业搭建展示交易平台。打造非遗消费新业态,将非遗融入咖啡店、剧场、书店等场所。推动符合条件的非遗产品申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四)推进融合发展

  8.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非遗与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在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植入非遗展示、展演、体验活动。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支持在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立非遗空间,建设非遗特色景区,推出非遗主题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9.推动非遗与品牌活动融合。依规申报举办中国大运河非遗旅游大会暨惠山泥人文化艺术节,搭建非遗创新发展平台,推动资源联动和跨界融合。重点打造“东林雅集”“西水市集”等主题活动品牌。依规申办江南文脉论坛、无锡文博会等,并推动将非遗元素融入其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五)加强传播交流

  10.打造文化传播窗口。加强非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非遗展示中心,支持打造非遗工坊。建设老字号展示馆,开发特色产品,推动老字号振兴与创新。注重数字赋能,支持探索应用虚拟现实(vr)全景、全息投影等技术建设非遗数字展厅,实现非遗文化可感知可体验可传递。[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11.加强国内外传播力度。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研究,挖掘、提炼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在跨区域调查研究、宣传展示、旅游体验等开展深度合作。借力新媒体做好非遗传承传播,加大对外文化交流,支持企业参与境内外文化专业展会,扩大无锡非遗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外办,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属地责任,建强工作队伍,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税务局等,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二)加大扶持力度。建立非遗保护长效保障机制,市级每年统筹文化类专项资金1500万元,聚焦重点任务,为非遗保护利用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市(县)区政府设立非遗保护资金,用于非遗保护传承传播,支持非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税务局、市文旅集团,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非遗宣传力度,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资源。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提高公众对非遗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注重挖掘本土文化底蕴,加强对江南文化、工商文化和吴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的研究阐释、开发运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广电集团、市报业集团,各市(县)区、无锡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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